中新網2月27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電影《變形金剛4》去年來港取景時被勒索10萬元(港幣,下同)案,涉勒結婚索兄弟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兄弟分別被判囚6星期及2年半。法官斥事件涉及外國人來港取景,“影響香港作為良好國際城市的聲譽”,是加刑的因素。
  兩被告依次為麥志成(27歲)和其兄麥志恆(29歲),麥志成被裁定勒索和襲警罪成,判囚兩年半;麥志恆則洗二胎脫勒索罪,但被裁定抗拒警員罪成,判囚6星期。
  法官林偉權斥責,兩被告最初向劇組人員要求1000元賠償,但首被告於拍攝當澎湖民宿日“乘人之急,坐地起價”勒索10萬元,結果事件經傳媒廣泛報道,令外國人對香港產生負面印象,或因而不來港旅游和辦事。
  辯方求情透露,兩被告有中三學歷,京站美食先後有6個和3個案底,當中包括暴力和搶劫案底。二人父親在兄弟二人10多歲時離家出走,由母親將他們撫養成人,其母早前患病及遇上交通意外,兩被告一直照顧母親。
  次被好房網告經營“恆發冷氣水電工程”,月入2萬元,其妻現正懷孕,預產期4月9日,未知能否趕及孩子出生前出獄。首被告則在其兄公司當冷氣學徒,月入5000至6000元,他有一名患有哮喘和言語障礙的3歲兒子,被捕後曾因壓力太大而自殘,辯方強調勒索不涉及黑社會。
  去年10月17日至18日,《變形金剛4》攝製隊在裵魚涌英皇道益發大廈地下“恆發冷氣水電工程”店一帶拍攝,首被告以“好多生意做,好多人遲開工”為由勒索10萬元賠償,其間次被告疑將冷氣機擲嚮導演米高比爾(Michael Bay),後被5名警察按在地上時掙扎,首被告以手肘撞向一名高級警員。法官指由於沒足夠證據證明次被告參與勒索,故裁定其勒索罪名不成立。  (原標題:香港兩兄弟勒索《變形金剛4》劇組被判刑入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k03akqzg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