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旅游合同示範文本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工商部門要推廣使用旅游合同示範文本。積極配合旅游部門,按照《旅游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修改製定各類旅游合同示範文本,明確旅游經營者與旅游消費者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大力推廣國家工商總局與國家旅游局聯合制定的2014年版《團隊境內旅游合同(示範文本)》、《團隊出境旅游合同(示範文本)》、《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合同(示範文本)》、《境內旅游組團社與地接社合同(示範文本)》等示範文本,並結合當地旅游實際,進一步完善合同示範文本,增強合同文本的規範性和實用性,切實保護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工商部門要以旅游合
  同示範文本的推廣使用為契機,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在旅游者當中普及法律常識和常見不公平旅游合同格式條款的表現形式,增強旅游者對“霸王條款”的甄別能力和防範意識,提升合同示範文本的社會認知度。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級工商部門,以旅游合同格式條款監管為重點,收集點評消費者集中反映的不公平格式條款,查處旅游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等合同違法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落實《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充分發揮工商機關網絡市場監管平臺的功能作用,加大對網絡旅游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核心提示|5月28日,國家工商總局發佈《關於發揮工商職能作用加強旅游市場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將推廣使用旅游合同示範文本,並以此為契機,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在旅游者當中普及法律常識和常見不公平旅游合同格式條款的表現形式,提升合同示範文本的社會認知度;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加大市場監管執法力度,加強旅游消費維權。
  □記者魏國劍
  治理旅游市場中的“潛規則”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工商部門排查和治理帶有行業共性的“潛規則”問題,依法查處旅游經營者給予或者收受商業賄賂的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旅游市場環境。在強化日常監管執法的同時,重點加大對消費者反映強烈、社會影響面大、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問題比較嚴重的旅游景區(點)、旅游商品市場、旅游購物店的整治力度,組織開展專項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違反工商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嚴厲打擊各種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為。特別是對銷售假冒偽劣旅游商品、商標侵權、商業賄賂、虛假宣傳、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詐消費者等違法行為,要依法懲處。加強案件督查督辦和區域執法協作。做好工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按規定向公安機關進行通報、移送。對違法典型案例,及時向社會公開,起到保護消費者、威懾違法者的作用。  (原標題:法網“網”住網絡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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